住宅質量安全是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“國之大者”“民之大事”,“好建造”是筑牢安全底線與民生福祉的根本保障。為落實“安全、舒適、綠色、智慧”好房子建設要求,強化建設過程管理,近日,山東省印發《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建設好房子的若干措施》,聚焦提高住宅建筑品質,完善工程質量安全保障體系,圍繞建設全過程提出3個方面、18項措施。
根據措施,在源頭管控方面,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工程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,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,要設立專人專崗,加強對勘察、設計、施工等環節管控。鼓勵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,加快新技術、新工藝、新材料、新設備和成熟適用工法研發應用。大力發展住宅裝配化裝修,推廣管線分離、一體化裝修和整體廚衛、成品門窗等技術、部品體系。推進大數據、人工智能、物聯網等技術集成應用,推廣非接觸式門禁、新風、水凈化系統,提高住宅設施設備智能化水平。
在過程管控方面,建筑材料和設施設備應“先檢后用”。未經進場檢驗或檢驗檢測達不到要求的,嚴禁流入建筑工地。房地產開發企業落實分戶驗收、竣工驗收制度,將隔聲、防串味、防水等納入實體性能檢測范圍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新建住宅交付前,邀請購房人查驗住宅質量,對發現的質量問題閉環整改,安全、質量不合格住宅不得交付使用。房地產開發企業、施工單位按照合同承諾,對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及時維修。積極推進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,發揮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服務機構作用,加強質量風險防范。
在監管方面,健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體系,制定監督要點、工作清單、標準化流程,規范監督行為。加強科技支撐和人員隊伍建設,綜合運用“線上+線下”“監管+服務”模式,強化日常巡查、專項檢查和重點督查,提高網格化監管效能。加快智慧工地管理平臺建設,集合實時監測、智能預警、聯動處置等功能,推進省市縣三級監管信息共用共享。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履職,公開責任清單和裁量基準,加強行政審批、監督檢查、行政處罰“三段協同”,對在監督檢查、投訴舉報、輿情處置中發現的重大質量安全隱患掛牌督辦,依法依規追究責任。(來源:中國建設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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